新媒体联盟运行方法(试运行)
发布时间:2018-05-18 作者:党委宣传部

成都理工大学新媒体联盟是成都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和校内各单位、各级组织发起成立的新媒体交流和资源共享平台,其宗旨是致力于加强校内各新媒体平台之间的交流互动,实现校园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有效联动、聚合传播,畅通校园媒体资源整合与服务信息共享的机制和渠道,提升校园新媒体的正能量和传播力,共同促进学校新媒体的健康发展,扩大学校社会声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成都理工大学新媒体联盟是指以校内机关部处、各学院、业务单位、直属单位,或以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等组织的名义,开办的微博、微信、QQ公众平台、人人、手机报、网络视频等新媒体平台的联盟。联盟设立理事会、联盟工作小组及秘书处,负责联盟具体工作事宜。

第二条  成都理工大学新媒体联盟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四个服务”,从有利于学校内涵发展,有利于学校优良形象和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出发,形成新媒体工作合力,科学定位各类新媒体重点工作领域,广泛覆盖教师、学生和校友群体,发出健康向上、和谐有力的理工之声。广泛吸纳教师、学生和校友中的网络人才,建良言、献良策、导舆论,优化学校教育教学的良好网络生态环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工作原则、主要任务

第三条  成都理工大学新媒体联盟实行理事单位制,学校官方新媒体为联盟理事长单位,联盟成员媒体可申请成为理事单位,填写《成都理工大学新媒体联盟理事单位申请表》,对应媒体指导教师成为联盟工作小组成员,对应媒体学生负责人成为联盟理事会理事。

第四条  成都理工大学新媒体联盟设立工作小组,由党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主要职责为:决定联盟重要活动事项,指导秘书处工作。秘书处为新媒体联盟的办事机构与联络机构,设在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秘书处负责联盟的组织协调、培训交流以及评奖评优等工作。

第五条  联盟工作原则:

(一)坚持主动公开,及时发布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重大成果和工作动态;

(二)坚持迅速回应,紧紧围绕突发事件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真实、准确、权威信息。

(三)坚持协同互助,紧紧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和服务师生校友,统筹协调联盟成员媒体,开展多向互动,做好主动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

第六条  联盟主要任务:

(一)联动做好信息发布。学校官方媒体推出的重要宣传活动,联盟成员媒体要积极参与、转发和评论。联盟成员媒体如有重要信息需要宣传推广,可向学校官方新媒体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可以获得官微和联盟的支持推广。

(二)联动做好舆情应对。联盟成员媒体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重大舆情发生时,联盟成员媒体要及时关注和收集有关情况,并反馈至联盟秘书处,协同开展舆情应对及引导工作。

(三)共同参与学校官方新媒体的建设,联盟成员媒体要向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设的栏目积极供稿,并积极参与推广和配合联盟统一组织策划的专题报道、话题互动和各类校园活动。

第三章  运行机制

第七条  沟通联络机制。每个联盟成员单位通过联盟QQ群或微信群等方式与联盟秘书处保持常态化工作联系,参与日常工作讨论和工作会议。

第八条  日常供稿机制。联盟成员单位要积极向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供稿,供稿一经采用将作为年度校园十佳新媒体、优秀新媒体单位的评选考核参考。

第九条  转评互动机制。联盟成员单位要根据要求及时转发学校官方发布的重大教育政策、改革成果及重要宣传活动的内容,并可向学校官方微博微信提供需要推广的重点信息,协同做好信息发布和热点响应,积极参与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发起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  培训交流机制。联盟不定期组织媒介素养培训班、新媒体圆桌沙龙、重要活动宣传策划会和交流联谊活动,联盟成员单位指导教师、主要学生骨干均可报名参加,可推荐优秀学生骨干到联盟秘书处进行工作锻炼。

第十一条  对外合作机制。联盟将与省内及全国新媒体发展较好的高校加强交流合作,不定期组织联盟成员媒体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骨干到兄弟高校互相学习交流,积极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全国性新媒体论坛和研讨会。

第十二条  评奖评优机制。学校将根据联盟成员媒体的运行情况和影响,对表现突出的予以奖励。每年年底举办新媒体年会,适时评选表彰校园十佳新媒体、十佳校园新媒体记者和组织先进单位等。优秀学生骨干可推荐参加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的评选。

第十三条  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成都理工大学新媒体联盟的管理及指导,各单位(部门)及群团组织负责其主办的新媒体成员的管理及指导。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